男子抢劫生意伙伴3400万元 作案后打电话道歉
2017-01-20 13:31 | 来源: | 作者:

潘某(穿黑衣者)和张某一起受审 本报记者 梁静 摄

  深圳一家商贸公司业务员带着巨款前往南宁,孰料,却被人劫走3400万元。而劫走这笔钱的竟是公司的生意伙伴潘某。原来,潘某欠下巨额债务,其窥见商贸公司财力雄厚,遂起了歹念。在实施抢劫后,潘某甚至电话向对方道歉。昨日,这一起抢劫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做生意亏损,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

  潘某是个体户,后因生意亏损四处借债。从2008年至案发,潘某已经欠下了4000多万元债务,另外还有70多万元的信用卡卡债。因无力偿还巨款,他被告上法院,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为能东山再起,潘某借他人之名,出资成立了广西某贸易公司,专门从事银行存款贴息等方面的业务。2015年6月,潘某与深圳一家商贸公司开展存款贴息合作。所谓合作,即是潘某提供银行账户,商贸公司提供资金,待业务完成后,双方按照比例分配银行贴息款。商贸公司为保证业务资金在合作过程中被己方掌控,会收取潘某公司网银U盾、银行预留印鉴等交易凭证进行保管,待资金回笼后,再返还。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潘某发现深圳的商贸公司财力雄厚,遂起了歹念。他深知商贸公司在与其合作过程中,会有大额资金往来,于是预谋以捆绑身体、灌服安眠药等暴力方法,劫取相关业务款,用于偿还拖欠债务。

  2016年5月初,潘某找远在深圳的朋友张某帮忙,许诺在事成后,会给予50万元的好处费。张某因急需偿还高利贷,遂同意参与。此后,潘某准备了安眠药、胶带、口罩、剪刀、布条和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

  埋伏抢劫生意伙伴,作案后电话道歉

  2016年5月中旬,潘某向深圳的商贸公司谎称:“桂林银行南宁分行有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贴息业务。”与此同时,潘某提供了自己公司在桂林的银行账户,作为业务存款户头。此后,双方商谈决定合作。

  2016年5月16日,深圳的商贸公司指派业务员郑某来到南宁接洽,并于次日将3400万元转账至潘某的贸易公司银行账户内。5月18日凌晨3时,潘某、张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潜入郑某入住的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某酒店客房内,伺机作案。

  5月18日上午8时,郑某起床洗漱毫无防备,潘某趁机从身后用手臂勒住郑某的脖子,将其拖回房间的床上。张某则用剪刀威胁郑某,用布条、胶带将郑某捆绑后,还用口罩和胶带封住郑某的嘴巴,防止其呼救。

  潘某两人将郑某控制后,灌下含有安眠药的矿泉水。郑某便神志不清地睡了过去。而后,他们抢走郑某保管的广西某贸易公司网银U盾等物品,由潘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3400万元汇入了其哥哥的农业银行账户内,最后再分别转汇给债主。

  潘某汇款结束,给深圳的商贸公司负责人打电话道歉,希望获得对方谅解,挂了电话,他便开始逃亡生涯。孰料,潘某、张某在案发次日即被公安机关抓获。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追回赃款1066.9万元,全部发还给深圳的商贸公司。

  辩称“被逼无奈”,请求法院轻判

  昨日,该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认为,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此,潘某、张某均表示认罪,但认为量刑太重。潘某辩称,他的债权人均是好友、亲戚,有的为借款给他,甚至将唯一的住房抵押,如今因借款而家庭破裂。“抢劫也是被逼无奈。”潘某说。

  在潘某看来,在整个抢劫过程中,自己并没有使用暴力,避免伤害他人身体,给对方服食安眠药,只为让对方睡着。在对方睡着后,他将绑带解除,封口胶拿开。“我没有意识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非常悔恨,愿意尽力赔偿被害人损失,请法院对我从宽处理。”

  昨日庭审未当庭宣判,法院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