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回扣门背后:招标体系再受拷问 行政化体制待改革
2016-12-29 12:15 | 来源: | 作者:

  12月24日,央视新闻调查再度让药品回扣这一业内“潜规则”曝光,其中提到,在调查中发现医药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医生收的回扣是药品价格的30%-40%,造就了“高回扣下的高价药”。

  药价虚高是多年来的顽疾。各个部门亦出台过相应文件及采取相应措施,1996年以来,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定价权把控药价走向,32次降价之后,药价依然居高不下。事实上,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相关利益方已经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的利益链条,这个利益链条上各利益主体共同推高了药品价格。

  罗兰贝格管理咨询合伙人金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央视调查只是提出了问题的一部分,而国家决心要解决的是这背后的根源问题。据了解,当下正值两票制、医保目录更新、医保改革、药品管理法修订和流通秩序重建等行业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前夕的关键时点。

  矛头指向招标

  我国目前的药品价格构成比较复杂,包括成本价、出厂价、批发价、招标价和零售价。1996年以来,中国医药行业经历了32次整体性的强制降价。

  在此次医药“回扣门”中,央视还对部分药品市场价格与医院中标价格进行了调查。如央视记者在安徽省太和县是全国最大的药品集散地调查中发现,该地可以买到国内外4000多家药厂生产的25000多种药品,但销售的药品价格远远低于一些大城市医院的中标价。

  一位业内人士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讲述了其近日“买药”的经历,该业内人士患了尿结石,医生开了相关的治疗药物一盒130元,但离医院200-300米左右的药店,一盒规格、生产厂家等所有都一模一样的药20元;另一款药医院售价140多元,而药店只卖51元。

  另有药企华东大区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在高药价中,药企并没有从中获利更多,而是将更多的空间留给流通环节、医院及医生回扣等。现行的药品流通体制将药品各级代理商、经销商、医院、医生等都在同一利益链上,价格越高,药品流通过程中各方可分配的获利越多。

  事实上,始于2000年的药品招标制度,旨在通过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药品进入医院时的价格,防止企业和医院之间通过商业贿赂抬高药价。但在实际运行中这一制度对药价的约束作用有所“扭曲”,大多数药品的政府招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亦将药价高的矛头对准了现行招标体制。在顾昕看来,包括内外资在内的药品回扣成为常态的前提是药价虚高,否则根本不可能有吃回扣的空间。

  “公立医院药品的进货价就虚高,而进货价是由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决定的。药品集中招标由各省的招标办主持,招标办大多是卫计委下属的机构,也有省份的招标办挂在其他政府部门之下。而评标专家大多来自各省的大医院。他们会依照一定的要求压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但不少药品的价格依然虚高。” 顾昕指出。

  而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员贺滨则认为,在医疗体系行政化的现实下,医院和医生的收入结构难以合理化,这导致药品回扣成为“刚性需求”,只有高药价高回扣才能让医疗行业在现行制度中生存下去。如果招标价格真的挤掉药品价格水分,医疗体系可能陷入困境,这才是药价虚高难以遏制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

  另外,“以药养医”的制度也经常被认为是药价虚高的原因,所以就有了“零差率”政策。但近日湖南湘雅医院、山东齐鲁医院相继曝出在当地医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5%的政策性加价)后,由于财政补偿和配套改革跟不上等原因陷入亏损,并向药企施压的消息。

  如何治本?

  在2011年,央视也曾报道过药品回扣问题,拷问的是为何出厂价和医院销售价格之间巨大差异问题,当时报道的结论是,这一事件的根源在于药品招标被“某些利益团体钻了空子,利用政策,在中标价的制定、药品批发和销售等多个环节,遵循‘潜规则’,相互勾结,形成了隐秘的利益链条,成为推高药价的幕后黑手。”

  而此次,央视再次对药品回扣进行报道,背景则是“两票制”、医保目录更新、医保改革、药品管理法修订和流通秩序重建等行业系列重要文件出台前夕的关键时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就强调要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压缩流通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改革招标采购机制,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催生优质低价的药品市场。

  不过,在贺滨看来,“两票制”并不是新事物,十年前广东省就试行过“两票制”,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落地。“两票制”在本质上就是减少流通环节加价,再者促使税票合规以控制高开高返。

  “仅仅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是不可能降低药价的,因为药品的终端价格并不取决于生产和流通成本,而取决于供需博弈或招标程序,无论中间经过多少流通环节,都不可能影响终端价格,而只能影响流通环节的利益分配。药价虚高不是一个独立的药品流通问题,它与我国特有的医疗制度息息相关。”贺滨指出。

  贺滨认为,要改变药价虚高的局面,就必须彻底改革医疗行业的行政化体制,解放医生资源,建立竞争机制,让医生在市场上通过公平竞争获取合理收入,否则,无论是取消药品行政定价、消灭医药代表、实行药品零差率或“两票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普遍提高医生工资,还是取消药品集中招标,或者试图提升医生的道德水平,都无法彻底解决药价虚高、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朱德政亦指出需要打组合拳来推进医改:“地方改革实践证明,仅靠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的单一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也不利于建立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在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应加快推进财政、医保、医疗控费、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