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28条”新政促产业转型 明令严禁期房转让
2016-12-15 00:04 | 来源: | 作者:

每经记者 杜冉乐

每经编辑 隋丕宁

作为肩负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使命的成都,向社会奉上多项“厚礼”。

12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网获悉,成都市近日对外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意见》(成府发〔201627号)。在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该文件因涉及市场监管、促进消费等关键词而引发热议。

上述文件主要涉及28项内容,外界俗称“28条”新政。具体来看,第一、二项分别为提升城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一个核心亮点是鼓励城镇居民“通过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盘活居民存量资产等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当前,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及公寓、商铺、住宅等不动产投资已成为当前国内居民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常态化投资品种。

像成都“28条”新政所提及的提高城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像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目的在于增强消费市场动能,提升消费信心。

据悉,该“28条”新政涉及刺激消费与扩大供给的多达9条,例如扩大康养消费、文化旅游消费、绿色消费与信息消费,优化品质消费、农村消费、消费设施与服务人才供给,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等。

还有15条主要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的。比如,健全市场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食品药品、医疗、文化教育、房地产、商贸、网络交易、金融、旅游、物流运输等9类市场监管。

西南财经大学一位经济学教授表示,随着成都奋力打造国家中心城市,急需更多、更优质的市场服务供给,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意,这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其职能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记者注意到,成都“28条”新政第23条所涉及的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一项,针对土地开发环节,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无法整改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收入予以罚没。

针对商品房销售环节,上述监管措施要求,“完善商品房销售备案规则,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不予变更、注销。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

若房地产参与者违反上述商品房销售红线,监管部门将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记减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分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