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滑雪场被指未经环评跨县建设 邻县不知情影响水源
2016-10-20 15:44 | 来源: | 作者:

  央广网仙居10月20日消息(记者蒋勇 浙江台记者应广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在浙江省仙居县广度乡与磐安县维新乡交界处的“廿四尖”山上,一个由磐安县维新乡招商引资进来的滑雪场项目开始动工,这一项目被指不仅没有通过环评审批,而且还可能影响到“邻居”仙居县的水源地。

  仙居县环保局表示,在建滑雪场所在位置水流汇入盂溪支流,滑雪场位于水库汲水区域,应该属于二级保护区。根据环保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那么,未经环评的滑雪场项目为何堂而皇之建在二级保护区内?

  海拔1200多米的廿四尖山头,是当地居民眼中仙居和磐安两县的分界线。最近几天,仙居几位登山爱好者在廿四尖意外发现,原本安静的山头竟然有机器的轰鸣,之前的植被也成为了一堆黄土乱石。记者在当地志愿者带领下,来到山顶廿四尖,现场充斥着挖机和碎石机的作业声,走近看,四五台大型机器正在山间工作。环保志愿者方先生告诉记者,这块项目的一部分不仅属于仙居地界,而且建成后很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我从网上搜索了解到,建的这个滑雪场是亚洲最大,一天可以接待几千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到时候生活垃圾、废水等流到饮用水水库去,肯定是有污染的。”

  这块地方到底属于仙居还是磐安?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主管行政区划的仙居县民政局,副局长丁朝晖介绍,勘察结果显示,滑雪场主体工程大约三分之一是建在仙居范围内的。至于对方有没有和仙居方面沟通,丁朝晖表示,仙居民政部门事先并不知情。

  此外,对于滑雪场项目的建成是否会污染当地环境一事,仙居县水利局和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廿四尖在建的滑雪场项目不管往哪里排放或渗透都会影响到仙居的西岙水库或者在建的孟溪水库。

  仙居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智敏说:“第一个,对水土生态破坏很厉害,等水库建好以后,对水源地也有一定的影响。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时不允许兴建或者改建新项目的。”

  据了解,这家号称浙江最大的滑雪场,总规划造雪面积5.1万平方米。今年2月17日,北京卡宾集团和维新乡签订了滑雪场度假区合作开发协议,雪场总体建成后,可同时容纳1100多人滑雪,每天的接待能力高达3000人次。对于仙居县各部门的担忧,磐安县维新乡党委书记林森表示,廿四尖与仙居交界,山林权限全部属于磐安,项目选址不属于仙居县孟溪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属于磐安县保留区。

  磐安县维新乡党委书记林森表示说:“这个权属全部属于磐安,有06年林业部门颁发的山林权证为准。第二个,很早的时候,当时有一小部分行政区划是他那里的。等于地是磐安的地,行政界线有一部分是他的。”

  林森还表示,今年9月省林业厅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就已经核发下来了,而且之前在施工的作业属于事先准备工作,并没有开建项目主体工程。所以,对于未批先建的说法,他予以了否认。另外,邀请了浙江省环保专家实地查看,很快就要召开评审会,完成最后审批的手续。环保现在是省里的对接、沟通也很快。

  这里说到的审批,也就是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凡涉及到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建设都必须经过环境评估。那么,这个项目的环评到底有没有审批下来,记者联系了浙江省环保厅,环保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接到过磐安县提交上来的相关审批文件。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磐安县环保局,副局长卢金友表示,现在环评审批手续正在由磐安县环保局办理中。“省里规定,选址如果是跨行政区域的,要省里批。省里的意思是这种项目比较简单,由县里批也可以。现在在编制环评报告,到时候编制好要组织专家评审,去审查,这个项目比较敏感,我们也要了解仙居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解过之后,结合各方面再决定审评的。”

  对于9月省林业厅批准的使用林地同意书,省林业厅又给出了新的说法。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程军茂表示,当时批准时磐安县并没有告知项目会涉及到仙居县的行政区块,所以将取消之前批准的同意书。

  程军茂说:“厅里已经召集仙居磐安两个林业局到厅里来了解情况,要求磐安林业局通知业主单位暂停项目施工,同时对涉及行政区域的情况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项目涉及仙居行政区域,我们将对原来做出的行政许可予以撤销重新审核。

  对于此事进展,中国之声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