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检:“过问案件”全程留痕
2015-11-28 09:49 | 来源: | 作者:
原标题:重庆铁检:“过问案件”全程留痕

  本报讯(记者赵衡/沈义/通讯员王斌) 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自今年7月起采取三项措施,解决办案人员对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行为不愿记、不实记等问题,确保记录制度落地生根,全程留痕。

  该院实行“零记录”报告制度,要求办案人员遇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应立即如实记录并按程序报告。若未出现需要记录的情形,应在每一个季度末,由办案人员就其当季度已办结案件进行“零记录”,并按规定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再向分管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确保无一起案件漏报。

  实行“零记录”承诺制度,防止办案人员对应当记录情形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其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记录的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承诺,强化办案人员不记录、不如实记录的风险意识。

  在落实不实记录追责制度方面,该院按照“谁承办、谁记录、谁报告、谁负责”原则,规定凡是案件承办人对应当记录情形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职务、免职等处理。

  截至目前,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监等部门办案人员已对办理的39起案件完成了“零记录”报告和“零记录”承诺工作,未发现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的行为。